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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质量控制要点

      (1)桩位偏差必须控制在小于等于 D/6-D/4 中间范围内,桩的垂直度允差﹤1%。

      (2)在打桩时,如感到木桩入土无明显持力感觉时应向设计、监理及时汇报。

      (3)打桩线路注意从外往中间对称打,但要防止桩位严重移动。

      (4)按设计图所示,于地面标定木桩之预定打设位臵,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打桩。

      (5)打桩过程中,如遇坚硬地层或触及地下障碍物,以致不能打至预定深度时, 应报请监理工程师及设计确定处理方式。并列入施工纪录,不得任意截断桩体。


(二)检验标准

        竖向承载力检测必须采用组合静荷载试验,试验部位应由设计、监理根据现场情况选定。检测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 2%。竖向承载力必须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,如检测结果表明承载力不满足施工图纸要求,则必须采取补救措施,补救措施实施前须经设计代表认可。

成桩质量检查包括桩身垂直度、松木桩顶标高、桩身质量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

      (1)松木桩身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1%。

      (2)松木桩顶标高允许偏差为±20mm。

      (3)松木桩顶平面位置偏差为±50mm。

      (4)松木桩顶平面位置偏差:周边桩应不大于 1/3 大头直径, 中间桩应不大于 1/2 大头直径。

      (5)竖向承载力检测必须采用组合静荷载试验,试验部位应由设计、监理人根据现场情况选定。检测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 2%。竖向承载力必须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,如检测结果表明承载力不满足施工图纸要求,则必须采取补救措施,补救措施实施前须经设计代表认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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